首页 >  > 影综:人生重开模拟器 > 

第三卷 第608章 电视台的潜规则4!

第三卷 第608章 电视台的潜规则4!

  原本诺澜这边低调一点,再躲个一段时间其实也就过去了,毕竟电台确实是比较小众,大佬们都很忙的,没那么长情,很多时候玩的只是个身份,电台女主播跟电视主持人明显没得比。

  结果诺澜都沦落到城市频道了依然不消停,是搞出来了这样的大动作,还跟林氏银行、奇妙装饰扯上了联系,这一下自然是让原本那个富商产生了危机感,所以是再次介绍给了那位大佬,还把文森特的一些情况下也告诉给了对方,对方这一下是彻底来了兴致。

  而文森特本身是有伴侣的,突然被这样找上直接威胁,思前想后,文森特决定跟诺澜离婚,他的伴侣跟他形婚的老婆生了个非常可爱的女儿,他那边已经离了,所以文森特本身就有跟对方组建属于他们新家庭的想法。

  而且正如那位富商说的那样,这样的大人物他跟他家惹不起,没必要为了一个本身就不感兴趣的女人自讨苦吃。

  在这样的威逼利诱之下,文森特直接是搬光了家里的所有家具,只留了这套空房子跟一千万的分手费给诺澜,算是对她的补偿,其实也是怕他揭秘自己的隐私跟性取向(是个受,姐妹),谁叫诺澜本身也是名人,真要撕破脸对他影响很大。

  以前看剧的时候张伟豪跟很多观众就觉得不对劲了,就算什么都不想要了,全都卖光,不至于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吧,难道卖了就不买新的了?

  现在一听,这才比较合理,本来其实也没那么严重的,但在他张伟豪的蝴蝶效应之下是变得愈发严重起来,这绝对算是好心办坏事的典型,不得不说他魔都张行长真实花名在外啊。

  那个富豪估计还是怕诺澜会被他这个张行长看上,然后成为他的姨太太,这就恐怖了,自然是慌得一批。

  包括之前的那些电视台领导,也同样很慌,林氏银行真不是什么无名之辈,本身也算是东方卫视的金主爸爸之一,真要把他们这些只会窝里横的小领导搞下马,只怕还真不难。

  所以现在反倒是有点惊弓之鸟的味道,不过背后的那位大领导才是关键,这倒是很符合官商勾结的特征,就是不太清楚这又是哪路神仙,不会是比罗伊人的那个夏部长来头还大吧?

  “其他的先不提,那位实权高管是谁你总得告诉我吧,不然我怎么决定是否要帮你?总不能说什么忙我都能帮吧?”

  虽然张伟豪自认自己今非昔比,但也不是什么麻烦都敢沾,就算魔都不比京城,这里的达官显贵也是有不少的,国内毕竟是官本位,张伟豪还没蜜汁自信到自己谁都惹得起。

  “曾任嘉定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张鹏!”

  “谁问你之前了,就说现在的,不会是宣传部的那位张部长吧?”张伟豪一看诺澜这顾左右而言其他的反应,瞬间就想到了那个张部。

  张部,张伟豪之前还真见过,包括他的情妇,而且张伟豪还真认识这位张部,因为这也是一位影视剧人物,而且还是个老戏骨演的,人民的名义里面的赵瑞龙,一开始张伟豪都以为是赵瑞龙,结果发现这是反贪风暴3里面那个贪了100亿,让自己情妇到港岛去给自己洗金币的那位张部。

  副部级,主要的职责是宣传部,但同时还是市里的常委副市长,虽然算是半个闲置,但沪圈本身是除京圈外最厉害的一个文化圈子,主要是在小屏幕很活跃。

  这样一算,不正好是现管,这可是魔都总局的上级,加上宣传部很特殊,所以文化部也可以兼管,算是魔都文娱产业的一把手,而她的情妇本身也是开影视公司跟投资公司的,之前还是莫向晚带张伟豪认识的。

  她的情妇叫做招美欣,一个看上去很美艳性感的女人,也是之后为他去港岛洗金币的中间人,最有意思的事他们还真有在林氏银行开设账户。

  不过张伟豪不管这种小事,反正不违法不违反监管条例,这种事他跟很多银行都一样,基本是老老实实遵守游戏规则,不会过多的干预,这个的存款不要,那个的存款不收,你还做什么生意,怕事就别开银行。

  诺澜很是惊讶的看着张伟豪,没想到对方是一下就猜出来了。

  不止如此,张伟豪是很快举一反三,一脸古怪道:“那个富豪不会是个女的吧?叫做招美欣?”

  张伟豪一开始都进入到了认知偏差跟惯性思维,是瞬间想到的油腻老男人,现在立马反应过来,为什么就不能是女富豪,甚至就是张部的那个情妇招美欣,不然这种事哪有一而再再而三推荐的,还能调动东方卫视跟广电系统的人,这样一解释立马就合理了。

  诺澜是彻底惊呆了,这到底是什么神人?传说中的名侦探柯南吗?这推理能力也太夸张了吧,确定不是在演我?而且他真的都认识这些人?

  虽然张伟豪不是很把张鹏一个副部放在眼里,但毕竟是现管,还真不是那么好搞定的,确实是很麻烦,比他的顶头上司夏部麻烦多了(这是一把手,但不是现管)。

  至于举报对方贪污,大可不必,这家伙也是运气不好,是洗金币的时候刚好撞上了廉政公署在调查那个洗钱组织,结果是被意外牵连进去,然后是港岛廉署通知的内地纪检,这种丢人丢到港岛的事肯定是从严处理,不然……这种小贪官真不好抓,百亿级的贪官真的是太多了,要知道这可是影综世界。

<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>